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在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改革试点中,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