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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十万只鳖苗放归四明山区

2023-12-15 15:22| 发布者: 宁波网-宁波日报| 查看: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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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只鳖苗放归大自然”活动在余姚鹿亭乡举行
  记者王量迪 实习生张迪 王姝莹

  昨天上午,“十万鳖苗放归大自然”活动在地处四明山区的浙江省余姚市鹿亭乡举行启动仪式。这是余姚市历史上首次经过渔业行政部门批准、由企业出资的大规模民间自发的放生活动。

  鹿亭乡曾是盛产“高山鳖”的地区之一。这种鳖也称溪坑甲鱼,以前是四明山区海拔400米以上溪坑中常见的一种动物。由于山区水温低,生长周期长,“高山鳖”营养价值远超一般甲鱼。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滥捕及生态遭受破坏等原因,山区溪坑中的“高山鳖”越来越少。

  “山区放流甲鱼,能够实现山民增收,还能改善生态环境。”余姚水产品推广站站长施建军告诉我们,他在了解到四明山区的溪流、水库中“高山鳖”已消失殆尽后,专门上山对鹿亭等地的水质进行了检测,发现随着近几年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一带山区的水质完全适宜增殖放流甲鱼。前不久,他的建议得到了余姚市冷江鳖业有限公司的积极响应,并答应无偿提供由该公司孵育的十万只优质中华鳖苗种。

  我们在放流现场看到,一只只如硬币般大小的鳖苗被工作人员一盆盆倒入小溪后,犹如一个个归心似箭的游子,仅在人们的眼前“扑腾”几下,就欢快地随着溪流消失了……据参加放流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十万只甲鱼苗除了放归鹿亭山区外,还将放流至余姚的四明湖水库。

  “增殖放流是一项美好的事业,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现场指挥放流行动的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处长石钢德说,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各界人士愿意参加放流活动。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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