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从9月11日起,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市、县两级水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联合开展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水产养殖企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填写情况;投入品采购、保管及使用情况;购入苗种检验检疫情况;饲料及药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情况等。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对节日期间即将上市销售的水产品,采取随机抽样、快速检测的措施,严把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上市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截至目前,绥中县、兴城市、龙港区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已全面展开,累计检查水产养殖企业160多家,发放节日执法检查通知、法律法规宣传单600多份,对不使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的养殖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能限期整改的养殖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