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夏冠男)记者从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海南省近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虾虎鱼类,同时群众不要自行捕捞、收购、销售和食用虾虎鱼类,谨防误食中毒。 海南旅游旺季来临,不少游客选择在游玩过程中品尝时令海鲜、河鲜。10月11日,两名市民在三亚市一家农贸市场购买了一些鱼产品,烹饪食用后产生了呕吐、头晕、四肢乏力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三亚市食药监工作人员赶往市场将类似的鱼类封存,禁止售卖。经调查,这种鱼名叫云斑裸颊虾虎鱼,体内含有剧毒。 水产专家告诉记者,云斑裸颊虾虎鱼属虾虎鱼科,是暖水性沿岸小型有毒鱼类,体内含河豚毒素。中毒者会出现头晕、胸闷、呕吐、四肢发麻等症状,严重可致人死亡。 食安部门提醒消费者,云斑裸颊虾虎鱼吻部、颊部、鳃部等部位均无鳞片,体侧正中有黑斑。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虾虎鱼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