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产(渔业)局,南湾、泼河水库水产站,信阳市水科所:     年末岁尾,渔业生产进入冬季捕捞和销售旺季。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渔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季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按照《信阳市水产局关于印发2017年信阳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方案》(信水[2017]1号)、《信阳市水产局关于做好2017年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水[2017]9号)、《信阳市2017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一次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年1月中下旬。     二、检查对象     各县区和大型水库,渔船较多的企业和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原(良)种场等。     三、检查内容 1、2017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2、上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3、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4、2017年度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及“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等工作落实情况。 5、2017年渔业船员培训情况,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情况。 6、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安排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测评打分等形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督查做为对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和管理质量。 2、检查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提高,认真开展督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督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规定。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