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5日,辽宁省阜新市水利局、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县重点渔业区兽药经营商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经营单位销售水产养殖用兽药的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经营违禁、假劣兽药以及原料药;兽药说明书是否规范;并对经营的兽药产品进行产品批件的核实。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单位24家,所检查的兽药经营商店没有经营违禁和假劣兽药的现象,也没有经营专用于水产养殖的兽药,我市没有生产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生产企业,也没有专门销售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的兽药均用于畜禽等,只有部分药店经营的大蒜素等用于饲料添加的混合药剂,可以兼用于渔业生产,这些药品使用的标签说明书规范,产品批件齐全,均属合格的兽药产品。所检查的兽药店均有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记录齐全,是合格的兽药经营单位。
期间,执法人员还对部分重点养殖企业的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三项记录、仓库、台账等,检查的企业均没有采购、存放、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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