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几名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将7000多只野生青蛙(黑斑蛙)放生。 据了解,7月13日,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贩运青蛙案。邹平县徐某将收购的黑斑蛙用冰块冰冻后存放在保温箱内运往天津贩卖,在行至长深高速鲁北收费站时被市公安局特警三大队查扣移交。查获的活体黑斑蛙大约有250公斤、7000多只。为避免黑斑蛙在保温箱内憋死,市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将其全部放生。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野生青蛙(黑斑蛙)属于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猎捕、贩运青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