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890-1999饲料用玉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01发布 2000-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饲料用玉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353-1999 玉米 GB/T 6432-1994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5-1986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 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破损粒: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3.2.4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 生霉粒: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 热损伤粒: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 杂质 能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无饲用价值的物质,玉米以外的其他物质。 3.4 粗蛋白质 饲料中含氮量乘以6.25。 4 要求 4.1 质量指标 饲料用玉米按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4.2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抽样 抽样按照GB 1353执行。 5.4 。 6 检验方法 6.1 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按GB/T 6432执行。 6.2 水分含量测定按照GB/T 6435执行。 6.3 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按照GB 1353执行。 7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照GB 1353执行。 8.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 1353执行。 (本文已被浏览 7072 次) |